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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
2021-01-15 16:27:00  来源:句容检察在线

  ——2021年1月13日在句容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市检察院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我市“融入南京,接力镇江”发展定位,在纵深推进“一福地四名城”建设中守初心、担使命,扎实推动句容检察工作在持续深化改革中“跑起来”,努力当好美丽句容的守护者。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镇江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十佳基层政法单位”,获评镇江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

  一、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始终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检察机关头等大事,努力在保障什么、怎么服务上下功夫。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在去年初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响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号召,累计派出900余人次参与主要道路、社区防控点位志愿联防。在得知句容血库因疫情血液存量告急的消息后,第一时间组织干警义务献血,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相关事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江苏城市频道等新闻媒体报道。坚持疫情防控、检察业务“两手抓”“两不误”,搭建“云诉讼、云监督、云接访、云宣告”等线上办案平台,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察自觉,及时转发涉疫情检察提醒和典型案例,发挥警示犯罪、教育社会的积极效果。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完成检察环节案件清结和线索清仓任务,起诉黑恶案件3件24人。仅用1个月时间,高质高效办理了徐金明等2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督促侦查机关查扣涉案资产1000余万元,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自行调查,依法扣押非法所得70万元,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7条,实现黑财清底、伞网清除。该案获评镇江市检察机关十大监督典型案例。配合市委组织部把好村“两委”换届入口关,对1300余名候选人进行联审联查。注重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强化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与市公安局、法院会签《关于建立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强化侦诉审环节有效衔接,推动长效常治。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套路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67人。积极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环境资源类案件8件12人。在办理陈某某、田某某等2件非法采矿案件中,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在审查起诉环节督促追赃1450万元。自觉扛起长江大保护检察责任,对句容首例在长江禁捕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公诉。结合办理的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联合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开展送法下乡,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用“法律扶贫”助力“精准扶贫”,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7.6万元,“学习强国”以“让司法温情浸润每一个因案致困家庭”为题予以报道。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恶意欠薪案件5件6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营造更好法治环境支持民企发展。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成立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细化20项任务清单,统筹推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高度重视案件起诉必要性的衡量,对在经济发展中有贡献的民营企业和关键岗位人员,犯罪情节轻微,能够认罪认罚的,尽量作出宽缓处理,释放最大司法善意,不起诉率为31.3%,并及时组织公开宣告,进行现场释法说理,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广泛依托代表联络、检企联系等载体,通过推送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主动问需、倾力帮助,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专题检察开放日,切实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和发展活力。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应邀为华阳商会、第三期容商论坛与会民营企业家讲授法治课,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多方联动筑牢民企法律风险防线。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社会治理的“未来工程”来抓,持续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ƒ落实,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扎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责任,组织线上线下法治公开课19场次,受众4万余人,为孩子们扣好“法治纽扣”。联合市监察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等8家单位召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座谈会,推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落实,对移送的疑似性侵线索已立案2件,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为孩子成长撑起法治屏障。针对校园实验室危化品处置、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违规销售烟草电子烟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和检察关注函,倾心守护未成年人安全。严惩“大灰狼”,依法起诉性侵、猥亵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件13人。以宽容不纵容的理念挽救误入歧途的“熊孩子”,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不起诉9人。

  主动对接社会治理多元需求。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共创城市荣光。更加注重检察环节回应民意、定纷止争。将心比心做好人民信访工作,检察长接访常态化,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回复刚性要求,做到件件有回复,决不让人民群众在等待中丧失对法治的信心。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有效钝化社会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代表等参与检察公开听证9场次,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使公平正义真正能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着、切实感受得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高标准完成镇江市“七五”普法终期验收迎检任务,精心建成句容检察普法中心,积极参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坚决落实“三官一律”„进网格要求,选派30名干警担任19个行政村30个专属网格政法指导员,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再上新台阶。以求极致的标准,努力做好办理案件的后半篇文章,针对朱某某、孔某某危险驾驶案中,发现的课外辅导中心使用非营运小型面包车超载接送学生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保障本市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坚定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法定职责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主动融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扎实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职能平衡发展。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713件1036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40件199人,提起公诉529件748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起诉12件13人。助力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移送立案侦查,起诉9件9人,同比上升350%。依法惩治盗窃、诈骗等普通侵财类犯罪,起诉131件167人;加大对电信网络犯罪惩治力度,起诉5件32人,高效办理穆某某等22人跨境开设网络赌场案。充分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对监委移送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起诉11件15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一年来,对事实不清或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不批捕17人,不起诉45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0人。主动适应刑事犯罪案件结构变化,对危险驾驶、盗窃等简单案件在强化内部审核与监督的同时,加大速裁程序适用,适用率35.4%,同比上升8.1%。全年刑事案件案-件比…1:1.17,同比下降29.6%,办案效率大幅提升。精准破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过程中,值班援助律师作用虚化问题,与市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深化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保障值班援助律师实质参与案件,共同细致做好被害人工作,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采纳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相关经验做法在镇江市推广。全年无判处无罪、撤回起诉等瑕疵案件。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构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关系,着力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司法执法行为,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凡重大疑难案件均实质化提前介入、及时开展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确保刑事办案质效“过得硬”。依法监督立案、撤案13人,纠正漏捕19人,纠正漏诉5人。在办理方某某等31人制售假章假证案中,通过对1000余条电子数据的比对核查,发现未移送违法犯罪线索80余条,纠正遗漏犯罪事实127起。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与审判机关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纠正刑期计算错误5件5人,纠正社区矫正对象漏管情形2件2人,监督收监执行2人。

  努力做强民事和行政检察。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4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提出各类检察建议5件,均获采纳。组织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与法院共同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运用。广泛凝聚虚假诉讼监督合力,畅通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沟通渠道,推动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对办理袁某某诉胡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发现的虚假诉讼行为,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支持。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和“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4件,均获采纳。提请的1件行政生效裁定抗诉案被评为“江苏检察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呼声,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54件,立案52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47件,诉前整改率97.8%。聚力法定重点领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问题实现销号。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对网络外卖平台审核把关不严、城区部分餐饮服务者存在无证照经营等违规行为,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效果,通过诉前磋商,促成破坏矿产资源案件当事人赵某某等3人自愿交付赔偿费用18万元。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针对部分小区存在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有力维护公共利益。积极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会签《关于建立“公益诉讼进网格”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网格化管理和检察监督工作深度融合。

  三、聚力强化自身建设,有效提升监督能力

  以建设过硬检察铁军为目标,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公信建设。

  大力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政治建设引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扎实组织政治轮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检察干警在学思践悟和自我革新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持续推进素能建设。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深化检校合作、专家授课、小课堂、专题培训、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为干警提升专业素能创造机会、提供平台。1名干警所讲“小课堂”获评“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微课”。用好用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导向引领作用,实现从注重数量为主的固定考评管理方式,向注重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动态考评管理方式转变,充分调动激发全体人员干事创业热情,提升队伍活力。一年来,有70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各级表彰,创成镇江市首家基层院省级示范办案中心。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坚持“全面、依规、从严”治检,认真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ˆ,不折不扣地抓好填报记录工作。以规范检察权运行为重点,积极推进廉政风险再排查再防控,组织编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有力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同步审查等内控机制,确保每一件案件均能经得住检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岗位、重点场所、重要时节,常态组织督察检查,持续推动解决“四风”问题。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23条意见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全面抓好整改落实。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37条,法律文书45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3条,常态化组织检察开放日,全面推行案件公开听证,设置律师绿色通道,在有效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的同时,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积极接受和配合镇江市委提级巡察和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对存在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努力交出合格答卷。

  各位代表,一年来,句容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人民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服务保障句容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一福地四名城”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中,检察工作的作用、影响和贡献度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二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的司法理念变革还需持续深化,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司法质量、司法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不适应新时代更新更高要求,缺乏专家型人才,后备力量储备不足。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美丽句容建设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对表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守初心、担使命”,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一福地四名城”美好愿景纵深推进持续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一是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上实现新突破。改进完善有效服务“六稳”“六保”、四大提升工程、五大振兴等战略部署的工作举措,不断提聚检察工作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法治动能,助力美丽句容建设。增强底线思维,弘扬斗争精神,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从严惩治金融犯罪,着力服务产业强市,助力打造长三角最优营商环境,促发展保民生。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坚定维护公共利益。

  二是在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上展现新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能动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工作,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句容检察实践,扎实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少捕慎诉慎押、群众来信来访、国家司法救助等工作,把人民至上的司法精神落实到每一件检察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参与“八五”普法,常态开展送法“八进”活动,充分发挥句容检察普法中心的普法阵地作用,加强以案释法,助力法治句容建设。深化业务数据应用,注重通过检察建议、风险研判报告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助推高效能治理,守护高品质生活。

  三是在提升监督力度和质效上体现新担当。

  把深化法律监督放在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中考量,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持续强化双赢多赢共赢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积极履行检察机关诉前主导责任,深化政法协同系统应用,强化监检衔接、“两法衔接”机制保障,把机制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助力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句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在锻造过硬检察铁军上用实新举措。坚持政治建检,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坚持素能强检,建强用好“融培训”资源,强化领军型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干警的履职办案能力。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健全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扎实做好镇江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坚持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全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风正时济,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仍需策马扬鞭!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守初心、重实干、求极致,以更好的办案效果助力我市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中展现更大作为。

  附件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相关用语说明

  1.六清: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2.套路贷: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3.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是在认真分析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的基础上,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发出的检察建议。

  4.三官一律:警官、检察官、法官和律师。

  5.案-件比:“案”指案件,“件”指该案件经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司法程序。“案”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件”越多。最佳“案-件比”是1:1。

  6.法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

  7.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指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8.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编辑:祝诗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