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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检察院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12-30 14:31:00  来源:句容检察在线

  市政府:

  2021年,在市委和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市委系列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市“接力镇江、融入南京”战略定位,在加快推进“一福地四名城”建设中守初心、担使命,努力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为句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贡献。现将我院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句容高质量发展。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协助开展抗击疫情、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累计派出400余人次参与志愿活动。注重检察环节回应民意、定纷止争,将心比心做好人民信访工作,全面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网”“电”办理场所以及远程视频接访场所建设管理,实现疫情期间不断档。检察长接访常态化落实,严格落实规定7日内回复刚性要求,做到件件有回复,决不让人民群众在等待中丧失对法治的信心。成立人民调解室,积极促成刑事案件和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代表等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使公平正义真正能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着、感受到。落实“三官一律”进网格工作要求,30名检察干警担任19个行政村30个专属网格政法指导员,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再上新台阶。结合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领办解难题”“三官一律”进网格等活动,先后组织3名院领导、18名检察干警开展检察官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普法活动。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狠抓“三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互联网金融犯罪专项整治,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依法起诉金融诈骗、“套路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4件21人(其中包括5家单位)。积极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环境资源类案件9件38人。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27名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23万余元,全力防范因案致贫,用“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工作。

  营造更好法治环境支持民企发展。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成立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全力服务“六稳”“六保”,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关键岗位人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决定不起诉7件12人,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保障社会稳定就业。如我院在办理民营企业负责人张某某行贿案中,运用“检察听证+缓刑建议+合规承诺”,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张某某依法宽缓处理,主动做好“后半篇文章”,促进民营企业规范管理、合法经营。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着力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

  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落实《关于建立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前介入公安部挂牌的蔡勇、钱春燕等人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案、金明宝等人聚众斗殴案。强化法律监督,在吕甫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1份,要求对吕甫、吕科等6人予以逮捕,并及时批捕。针对被告人吕甫曾因本案部分事实已被句容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刑罚的情况,及时核实证据,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时,对审查中发现的吕甫等人哄骗被害人打下多倍借条后,提起的3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20年办理的徐金明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评镇江市检察院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扎实履行平安建设责任。截止2021年11月,共依法批准逮捕231人,起诉598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抢劫、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起诉45件75人。重点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起诉3件3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惩治盗窃、诈骗等普通侵财类犯罪,起诉108件160人,加大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犯罪惩治力度,起诉5件30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25万元。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7件8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已起诉2件2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5件次,案件办理质效显著提高。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社会治理的“未来工程”来抓,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4人,持续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依法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7件8人。积极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针对公安机关怠于履行旅馆业治安管理职责、法院在互联网违法公开涉未裁判文书、财产刑执行不当等问题,共计制发检察建议6份,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建章立制,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的有机衔接、相互促进,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检察官普法进校园的部署和要求,我院33名检察干警担任47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利用“开学第一课”“法治建设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校园欺凌、预防性侵、民法典宣传等主题讲座18场次,受教育学生8000余人。积极推进《民法典》和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落地实效,联合市教育局举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青少年“两法”知识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办案中注重创新,1部以案释法微电影获评江苏省政法关工委法治教育创新成果三等奖。加快推进法治惠民项目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专门办案场所建工作,项目已在立项审批中。

  三、坚定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法定职责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坚持凡重大疑难案件均实质化提前介入、及时开展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依法提前介入案件侦查29件,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3件,追捕14人,追诉漏犯7人,纠正违法16件。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3.5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69%,速裁程序适用率32.76%,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质效。多方位巩固专业化办案力量,坚持司法办案与法律监督、打击犯罪与机制建设同步推进。积极探索完善“醉驾”案件社会化治理工作机制,引入社会公益服务+常态化教育,将交通安全公益服务和“检察官进网格”等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践行惩戒和预防的办案理念,5名被不起诉人累计参与安全驾驶宣传、路面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12小时。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加强与市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完善行刑衔接机制,通过联合行动排查共发现问题井盖15个,正在督促整改中。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漏洞向医疗保障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十大优秀检察建议”。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刑期计算错误3件3人,交付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况2件。以《社区矫正法》颁布为契机,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检察规范化、常态化,监督对严重违规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1人。加大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共核查罚金刑665人1170余万元,书面纠正违法3件。

  努力做强民行检察。持续加大民事检察人力、智力投入,加强民事执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审判程序违法、虚假诉讼监督,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2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0件、民事执行监督6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6件,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0件。组织开展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等专项行动6次,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如我院在排查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时,发现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哄骗等方式让被害人打下多倍借条后,通过持多倍借条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获得被害人钱财,排查出3件虚假诉讼案件,遂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强化诉讼矛盾纠纷化解,对不支持监督申请开展公开听证,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2021年以来,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挽回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和野生动物资源损失5万余元。监督行政机关督促整治清理固体弃物300余吨。如针对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句容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水污染问题,向市城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多次会同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赴垃圾填埋场现场实地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先后6次参与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方案论证会、业务交流会等,就整治中出现的新生问题监督职能部门及时整改,防止处置过程中滋生新的风险。年初,该污染问题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相关部门验收后予以销号。在镇江市率先设立公益诉讼资金专用账户,统一公益诉讼赔偿金、生态环境修复费等款项的收取和管理,彻底结束公益损害,政府埋单现象。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组织开展小区消防安全、红色遗址保护等专项行动,成功办理了“白沙惨案纪念碑”英烈权益保护案,推动红色资源焕发生机,有效融入乡村振兴。

  四、聚力强化自身建设,有效提升监督能力

  大力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辩证关系,坚持政治建设引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检察干警在学思践悟和自我革新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实处。

  持续推进素能建设。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深化与东南大学的检校合作、邀请专家授课、开设小课堂、举办专题培训、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为干警提升专业素能创造机会、提供便利。用好用实检察官业绩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实现从注重数量为主的固定考评管理方式向注重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动态考评管理方式转变,全面传导压实至每名干警,作为横向比较参考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激发全体人员干事创业热情,提升队伍活力。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坚持“全面、依规、从严”治检,认真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不折不扣地抓好填报记录工作,有利约束检察官,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同步审查等内控机制,确保每一件案件均能经得住检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岗位、重点场所、重要时节,常态组织督察检查,持续推动解决“四风”问题。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走深走实,征询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机关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普通群众的意见建议,收到反馈问卷580余份,梳理出强化履职、队伍建设、普法宣传等7类意见建议33条。制定出台《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等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受理、流转、办理工作办法》《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暂行规定》等制度22项。自觉接受纪委监察委监督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制约。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67条,法律文书495份,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2次,10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普通群众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在有效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的同时,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句容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6日

  编辑:祝诗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