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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管理制度
2017-10-17 16:22:00  来源:

  一、本院各部门应及时清扫责任保洁区,确保办公楼卫生、清洁。

  二、各部门使用二楼会议室,七楼多功能厅需提前半天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办公楼的墙、门、办公桌不得乱写乱挂、需要张贴、布置的须经院领导同意方可。

  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每度电、每滴水。办公室、会议室空调,夏季温度达30度,冬季温度达0度,方可开启,特殊情况由院领导决定。

  五、水、电、通讯等设施由办公室按排专人维护、保养。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拆卸。

  六、打字室、油印室、电脑房、传真机房、阅档室、电梯内等不宜吸烟的地方禁止吸烟。不得随意吐痰、扔烟头及杂物等,做到吐痰入盂,垃圾入筒;严禁从办公室窗户向外吐痰、倒水、扔杂物等。

  七、本院干警自行车、摩托车应停放于指定地点,并做到停放整齐。

  八、工作时间不得随意串门、闲聊。

  九、茶叶、杂物应倒入指定地点,不得直接倒入水池,卫生间不得使用报纸、材料纸等作手纸,以防下水道堵塞。

  编辑:朱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