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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使用规定
2024-07-31 14:35:00  来源:句容检察在线

  一、会议室系本院召开大、中型会议和干警娱乐活动场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电器、音响等设施由专人负责操作,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院重要活动能顺利进行。

  三、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音响操作间开启设备或随意调整控制台旋钮。因违反规定造成设备、线路等设施损坏的,应作价赔偿。

  四、会议室原则上不对外租借,如需租借必须经院领导批准。

  五、会议活动期间有关人员要自觉爱护公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清扫,关闭有关设备及门窗。

  编辑:祝诗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