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是自己的“免死金牌”?
2017-12-05 17:11:00  来源:

  来源:正义网

  2017年6月9日,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建议、司法行政部门提请,法院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王大军作出收监裁定。当执行人员向王大军出示收监裁定,并将其从棋牌室带走的时候,王大军这才为自己的无知和猖狂追悔莫及。然而,这场法律权威与“免死金牌”的较量结束后,检察官们并没有感觉轻松。

  法律宽容适用缓刑

  生于1979年的王大军,从小因为其父亲坐牢而与母亲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父亲出狱后没多久就去世了,紧接着母亲也离开了他。生活的困境没有让王大军变得更加懂事,而是让他性格变得异常暴躁,在与社会不良青年的不断接触中逐渐堕落,他先后因盗窃罪、吸毒等被判刑或者行政拘留。

  2010年,王大军认识了外地来盐城打工的女孩小敏,两人恋爱后很快同居。不久小敏怀孕并生下一个女孩,取名王莹。然而,生活步入正轨的王大军并没有珍惜来之不易的安逸,他依然精彩与一帮狐朋狗友狼狈为奸,到处耍横闯祸,回到家后经常打骂小敏。不堪其辱的小敏丢下一岁多的女儿离家出走,多年未归。

  小敏离开家后,王大军曾经找过一段时间,但是时间一长就放弃了,并对外宣称如果找到小敏就要打断她的腿。

  2017年2月13日,王大军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案发后王大军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还考虑到王大军有一个6岁女儿,且他是她唯一的抚养人,王大军如果入狱,女儿将没人照顾。基于这些情况,法院对王大军依法适用了缓刑。

  “免死金牌”对上“公平正义”

  被判缓刑后,依法王大军应该进入社区矫正程序,但王大军在收到社区矫正通知后,并没有及时到社区矫正机构也就是他居住地的司法所报到,后来在司法所人员的催促下才正式办理了入矫手续。

  在缓刑考验期内,王大军经常缺席每个月司法所组织的社区矫正人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和社会劳动,每月应当写的思想汇报也从来没有交过,并屡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有关规定,且对帮扶人员恶言相向。

  盐都区司法局找王大军谈话,他却多次挑衅称自己有一个6岁女儿且他是孩子唯一的抚养人,法院都拿他没办法。甚至还威胁司法所的帮教人员,“别没事找事,给自己找不痛快”。

  在社区矫正的几个月间,王大军先后被司法局警告3次,之后却仍不改正,态度还变得更加恶劣。

  2017年5月底,盐都区检察院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王大军的社区矫正卷宗中,教育学习、社区劳动、电话汇报等记录全部缺失,而联系王大军的时候,电话竟无人接听。

  发现这一问题后,检察人员随即对王大军的情况进行了走访了解,通过调查发现:王大军在社区矫正期间除了不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外,还多次带王莹出入“棋牌室”“赌场”“KTV”等场所,且经常彻夜不归。周围群众实在看不下去,多次提醒王大军收敛。但他完全不予理睬,甚至多次公开宣扬女儿王莹是自己的“免死金牌”,法律拿他没办法,

  作为王莹的父亲,也是目前王莹唯一的监护人,王大军不光没有为王莹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生长环境,还把王莹看作是自己继续为非作歹的“保护伞”,对自己之前的寻衅滋事行为无丝毫悔改表现,一次次的挑战法律权威,触碰法律底线。

  检察官认为继续对王大军适用缓刑不光对王莹的成长无丝毫帮助,还会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

  鉴于这些问题,2017年6月,盐都区检察院依法建议区司法局对王大军提请原审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盐都区法院及时对王大军作出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裁定。

  检察官将故事进行到底

  按理说,王大军被收监,案件到这就结束了。但是王莹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再次牵动着检察官们的心。

  通过走访,检察官们发现王大军有一个叔叔,家境条件不错,王大军的婶娘也是个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或许王大军叔叔一家是王莹的最佳监护人。

  然而,当检察官找到王大军叔叔家的时候,王大军叔叔、婶娘表示因为害怕王大军的打击报复,不敢承担监护责任。原来,之前婶娘因看到王大军经常带着王莹出入各种赌场、KTV,还经常半夜甚至凌晨才到家,就劝说王大军希望他多关心孩子成长。王大军对婶娘的好意不光不领情,还对她恶言相向,甚至动手将其婶娘打伤。

  孩子是无辜的,必须给孩子一个安定的生活!

  为了解决王莹的抚养问题,帮助王莹过上正常的童年生活,盐都区检察院联合公、法、司召开了专项会议,并邀请民政局及王大军所在社区负责人参加。会上,民政部门决定解决王莹的抚养费问题。但把王莹交给谁抚养的问题一时仍然难以解决。社区负责人表示,由于王大军平时对亲属及周围邻居不是恐吓就是暴力相向,大家都害怕他,都不敢接收孩子。

  盐都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没有放弃。一面安排人员临时照顾好王莹的生活,一面联系公安机关帮助查找王大军妻子小敏的下落。很快得到讯息:小敏户籍所在地是安徽阜阳。检察官们立即远赴安徽阜阳进行寻找,在那里寻找到了小敏年迈且残疾的独居父亲,小敏却不在家。小敏父亲也不知道小敏在哪里,但表示愿意承担王莹的监护责任。

  “他真的能够承担一个6岁的女孩监护责任吗?”检察官们看着小敏父亲简陋的住处和捉襟见肘的生活条件又犯了难。

  无奈之下,检察干警只能原路返回,就在回来的路上,大家接到了王大军所居住的村委会主任的电话,村主任告诉检察官们,王大军有一个妹妹,但是很早就到苏南打工了,多年都没有回过家,小时候这个妹妹跟王大军感情还不错,村主任虽然不知道王大军的妹妹具体在哪里打工,但是他提供了王大军妹妹的身份证号码。

  得到这一消息后,检察官们立即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到,王大军的妹妹在无锡某工厂打工,于是又辗转来到了无锡。几经周折、多方联系,大家最终找到了王大军的妹妹,在检察官们的劝说下,王大军的妹妹表示愿意承担监护责任,成为王莹的临时监护人,直至王大军出狱。

  “王莹今年6岁,和我女儿一样大,我女儿今年要上小学了,那王莹也应该要上小学了。”就在检察官们松了一口气打算回头的时候,一位同行的女检察官突然想到一个新问题。

  为了帮助王莹更好的生活,不耽误王莹的适龄教育,干警们随即又与无锡当地的检察院及学校取得联系。

  最终,在无锡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帮助下,王莹的入学问题在开学前夕解决了。

  2017年9月1日开学当天,王莹在检察官叔叔阿姨的陪同下,背着新买来的书包和文具高高兴兴的走进了新生的课堂。(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 谭冲 严秀玉

  编辑:朱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