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未检工作新力量
2017-12-01 18:05:00  来源: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赖艳阳邓华平 日前,汝南县检察院在原“青年志愿者帮教工作站”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在全市成立首家“司法社工工作站”。司法社工工作站的成立,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力量的介入,扩大了社会工作的范围和力度。

  近日,汝南县检察院将司法社工引入小明(化名)涉嫌诈骗罪一案。2016年,小明从小亮(化名,另案处理)处低价购买伪造的饭卡后,以每张高出买价20元、30元不等的价格将伪造的饭卡出售给高中在校学生小红(化名)、小鹏(化名)等人,数额达1万元左右。司法社工们为小明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了对小明从轻处理的建议。该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目前,司法社工正在对其帮教中。这是该院首个司法社工介入未检工作的案例。

  汝南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探索未检工作与社会工作有机衔接,探索在办理的未检案件中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以最大限度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今年6月,该院与县民政局就未检工作与社会工作如何有机结合进行充分协商,分析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类型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上升趋势、并呈低龄化、团伙化等特点,根据上级未检工作规定及校园普法教育的经验做法,确定了社会工作介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宗旨是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其及时回归社会。在此基础上,汝南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共同出台了《司法社工介入未检工作暂行规定》,签订了《司法社工介入未检工作协议书》,明确了司法社工的责任与义务。检察人员从法律角度对司法社工进行监督指导,引导社工介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等工作;司法社工独立进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维权等工作,逐步实现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发展的目标。

  编辑:朱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