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执勤买瓜 碰上多年前嫌疑人母亲
2017-12-05 17:11:00  来源:

  来源:正义网

  2014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按照院里平安办的安排,我和同事要在中华路段执勤。我们的这个任务统称为“警灯闪烁”,目的是为了方便路过群众,给群众提供一个安定的环境,晚上8点开始,要坚持到晚上12点。

  酷暑难耐,没有一丝风,我躲在车里打开空调,“享受着”凉风,同事却在外边,不停地盯着过往的群众、车辆,以便及时提供群众需要的帮助。已经晚上10点多了,我坐在车里也十分难受,便出去和同事一起闲聊。实在太热,我和同事商量准备买半个西瓜来解渴。

  路的对面有一对夫妇在卖西瓜,我看到又大又俊的西瓜,便直接去挑。我说老板,要这半个西瓜,中年男子熟练地称着西瓜。“多少钱?”,我问道。正要拿钱,中年妇女说:“苏老弟,这半个西瓜免费,不收您的钱。”我惊讶地望了下中年妇女,我愣住了,她却笑了,打招呼的竟是两年前我院未检部门办理的一起盗窃案的嫌疑人小刚的母亲……

  17岁的小刚是一家超市的服务员,自幼家境贫寒,父亲常年体弱多病,正要上初中的弟弟小刚急需要学费,作为哥哥的他一时糊涂,盗走了同事钱包里的2600元钱。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考虑到小刚家庭的特殊性,并且认罪态度较好,未检的同事连夜完成了审查逮捕意见书,经过讨论、上报,最终依法对小刚作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

  为进一步了解小刚的情况,未检科的同事还走访了小刚的老家。为帮助他走出阴影,承办人还经常和他沟通,为他做心理疏导,在生活上及时给予帮助,并鼓励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通过一段时间的跟踪考察,承办人发现她情绪稳定,积极上进,遂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12月的一天,我和未检科的同事一起到小刚的老家给她送达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对小刚说:“要吸取教训,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的东西才有价值,要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那时候小刚的母亲作为第一监护人,也在场。之后,她说:“都是我们大人没有好好教育,耽误了孩子,谢谢你们给他一次机会。”

  在考验期间,未检科的同事还经常去看望小刚,还给他带去《正确面对人生第一次挫折》等励志图书,鼓励他振作起来,走出阴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我说:“大姐,怎么是您?”

  她说:“现在小刚他爸的身体好多了,我们两口儿趁着最近不忙,找个活儿,赚点外快,贴补家用。”

  我问到小刚情况的时候,她高兴地说:“现在孩子在一家汽车修理厂上班,十分勤奋,我们两人对这个孩子的变化感到不可思议,总之,谢谢你们给他的机会。”

  听到这里,我会心地笑了,因为我知道这个家真正的幸福起来了。

  我说:“大姐,这瓜钱,得要,小本买卖不容易。”再三推辞,大姐收下了8元钱。

  我顿时豁然开朗。其实在我们日常执法办案中,没有太多的感谢与鲜花,似乎也没有太多的点赞和掌声,但我们依然会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因为我们手中掌握的是人民对我们的一种无形的信赖,我们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影响,重在挽救,我们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

  一口西瓜下肚,凉丝丝的……

  (作者单位: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检察院)

  编辑:朱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