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解决了我们家庭的燃眉之急,不然我们这个家就要垮掉了。”12月2日,镇江、句容两级检察院联合为交通事故被害人李某某家庭送去了5万元救助金,收到救助金后,李某某儿子打来电话不断地对着检察官说着感谢的话。
2020年8月,家住句容的李某某在散步时,被刘某某驾驶小轿车撞倒,李某某受伤倒地后,刘某某驾车逃逸。经认定,刘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某经过一年多的住院治疗,诊断为四肢痉挛性瘫痪,完全性失语、颅脑外伤性意识障碍等,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光医疗费就花了50余万元,其中25万余元还是借来的。刘某某无固定工作,因逃逸商业险不予理赔,事发后仅赔偿3万元医疗费。李某某瘫痪在床,需要专人照顾,李某某儿子为照顾父亲,就近在家门口打工,收入微薄,李某某儿媳妇也无工作,在家照顾两个未成年小孩,李某某母亲因此事收到打击,身体和精神状况较差,一个家庭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李某某儿子向检察机关提出了救助申请。句容市检察院受理救助申请后,经调查核实后,将此情况上报镇江市检察院。在两级检察院的合力帮扶下,共同为李某某家庭送去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金发放之后,如何更好解决李某某家庭面临的实际问题,检察官一直在思考,如果能够得到肇事司机的赔偿金,无疑能够极大缓解李某某家庭所面临的困境。为此,承办检察官将该案移送刑事和解室,由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督促肇事司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在律师代表和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共计151万元的赔偿协议。
今年以来,句容市检察院依托案件办理、检察大数据筛查、内部线索移送等方式,主动深挖线索,持续跟踪重点人群,已发放23万余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持续传递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