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合理划分卫生责任包干区,明确任务,责任到部门(人),不留死角。
2、各部门对责任区卫生要经常、定期打扫,确保工作环境的清洁。
3、办公室在院领导的率领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4、七楼多功能厅使用后,由使用者对口部门负责清扫;本院无对口部门的,各部门应派出一人由办公室组织进行清扫。二楼会议室使用后,由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轮流负责清扫。
5、对全市性的卫生清扫活动,由院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