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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时,我们在“阅”什么
2022-04-26 08:53: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我们常说,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如何办好案件,是个庞大的命题和复杂的工程。但在刑事办案中,无论是简单案件还是复杂案件,任何办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石,都离不开阅卷。阅卷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办案质量的优劣。

  笔者结合十几年来的办案经验,总结了一些个人在一审案件阅卷和做阅卷笔录时的做法和心得体会,希望可以抛砖引玉,为刑事办案实践提供一点参考。

  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阅卷前的准备,第二部分是阅卷的具体方法,以及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有何区别。

  【阅卷前的准备】

  我们在拿到一个一审案件时,如果坐下来就开始一页一页阅卷,很容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事倍功半。特别是案件复杂、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众多、卷宗很多的案件,可能阅了半天,还是一头雾水、一团浆糊,既影响了效率、又影响了质量。

  那么,怎么开好头,如何做好准备,至关重要。主要分两步。

  首先,看文书。我们在拿到案件时,首先就要去看这个案件的报送意见书、起诉意见书,迅速掌握调查、侦查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涉嫌的罪名,了解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案子,什么时间、什么人、什么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对案件有初步的了解和掌握。

  这里有一个地方要特别注意。如果这是一件案情复杂、犯罪嫌疑人多、犯罪事实多的案件,那么对报送意见书、起诉意见书不能只是看了就算。因为,光靠看是记不住的,要画好图表、做好笔记。

  比如,知识产权案件中,一案多人,有的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上下线层级不同、同一层级分工不同。这个时候,要根据起诉意见书画好人物关系图,用关系图来厘清涉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关系。一图在手、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

  又比如,受贿案件中,一案多起事实,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行贿人、不同金额、不同谋利事项。这个时候怎么办,就是列表。就像新闻报道常要求的5W+1H的六要素一样,我们这里也可以用这几个点,把涉案多起事实的核心要素罗列出来,

  WHEN(什么时候)、WHO(谁)、WHERE(在哪里)、WHY(谋利事项)、WHAT(什么包装)、HOW MUCH(多少钱),有了这张表,我们对案件事实就有了基本的掌握。

  无论是图还是表,不仅是为了帮助我们迅速了解、熟悉、掌握调查、侦查机关移送的基本犯罪事实,这个图和表还会在我们接下来阅卷、撰写审查报告的整个过程中,提供重要帮助。

  第二步,掌握相关法律规定。我们通过第一步看文书,了解、掌握了移送的基本犯罪事实,以及调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涉案罪名。那么接下来,就是要熟悉掌握

  这个罪名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省、市层面的相关规定。同时,还包括案件事实可能涉及的其他相关罪名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省、市层面的相关规定。

  虽然说,作为刑事案件检察官,对罪名和法律规定的掌握是大前提和基本功,但在我们每拿到一个案件时,还是要对照基本犯罪事实,再一次完整地把这个案件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再去熟悉、掌握。

  了解了移送的基本犯罪事实,掌握了所涉相关罪名的所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接下来,我们就正式开启阅卷工作。

  【阅卷的具体方法】

  第一遍,看

  进入阅卷后,是不是一边阅,就一边开始做阅卷笔录,可能不同的承办人,有不同的习惯。笔者个人的通常做法,是在第一遍阅卷的时候,先不急着做阅卷笔录。

  一个一审案件,特别是市院的一审案件,基本上要不重大,要不复杂,要不既重大、又复杂。一个案件仅阅一遍是肯定不够的。所以笔者在开始阅卷后,习惯在第一遍阅卷时,先不做阅卷笔录。但不做阅卷笔录意思不是仅看,什么都不做。

  因为之前我们已经了解了基本犯罪事实,掌握了相关罪名的法律规定。这个时候,我们是带着基本蓝图去看卷宗,看卷宗里向我们呈现的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这里,我们要结合之前提到的,根据移送案件事实提炼、整理的图、表,去看卷宗内向我们呈现的——案件事实是否一致,相关证据是否完备,有无存在矛盾、遗漏等等。

  这里有一个工作非常重要,就是看到任何问题、矛盾、疑点,或者你想到的任何跟案件有关的,都要随手记录下来。

  也许这个点,在继续看卷宗的过程中,后面的卷宗里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但要不怕麻烦,也不要想等等看,一定要随手记录下来。这样,第一遍阅卷,不仅是了解卷宗呈现事实和证据的过程,也是初步梳理、整理的过程,为我们开始做阅卷笔录做好准备。

  第二遍,摘

  第一遍阅卷结束后,我们对整个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都有了总体上的了解。这时,带着第一遍梳理的问题,开始做阅卷笔录。

  阅卷笔录和审查报告不一样,审查报告中,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证据种类和形式,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和浓缩。不同的承办人会有不同的风格。而阅卷笔录是对卷宗的提炼和归纳,采取什么样的格式和体例,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那怎么做好阅卷笔录呢,这里笔者想谈几个需要注意的重点。

  一是怎么详略得当。阅卷笔录,是对卷宗的提炼和梳理,是我们后续进行案件审查、审查报告撰写、出庭准备的基础,所以,详略得当很重要。既不能大而化之,这样容易遗漏证据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影响后续审查和出庭应对。也不能事无巨细,打印出来就像厚厚的一沓卷宗,很难迅速、准确找到需要的证据。

  那怎么详略得当呢?

  首先,基本要素不能少。例如,卷宗第几册第几页到第几页是什么证据,受案、强制措施、讯问等这些关键节点的时间这些肯定不能少。

  其次,重主要轻次要。看与案件事实和证据三性的联系程度。与案件事实、证据三性密切联系的,要详细摘录,这是后续审查认定事实,判断证据证明力和证明能力的基础。联系较低的,可以简要摘录。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同样的证据形式,在不同的案件类型中,重要程度是不一样的。

  例如,受贿案件中,因为受贿行为的隐秘性,受贿人和行贿人之间言词证据的对合性就非常重要,要重点摘录。知识产权案件中,证明侵犯知识产权的书证、鉴定意见、犯罪金额的客观证据对定罪量刑很关键,就要重点摘录。

  同样,在其他类型的案件中,每一种证据的关注和注意点,都有不同,限于篇幅所限,不便展开。

  第三,重复内容高度概括,不同内容详细摘录。例如多次供述,多人证言,内容基本一致的,可以选择其中最详细的一份进行重点摘录,其余重复的可以高度概括,同种证据间,不同、矛盾之处,要详细摘录。

  二是怎么布局。一般,我们阅卷笔录的布局和顺序,基本上都是遵循卷宗顺序。现在调查、侦查机关的卷宗装订,基本上也都有固定的顺序。如,都是先文书卷、后证据卷,证据卷当中一般都是先言词证据、后其他证据。

  这里想谈一下,什么情况下去调整布局。

  有时,如果卷宗装订比较混乱,同样的证据种类,这里一份,那里一份。如知识产权案件中,企业资质证、鉴定意见等散落在不同的案卷里,这个时候个人建议在总体以卷宗册数的顺序布局的前提下,把同一种类的证据放到一起。

  有时,在补充侦查卷中,会有新的证据,也会有对之前卷宗里已有证据进行补充的同种证据。比如,又补充了犯罪嫌疑人的谈话。这时笔者个人做法是会把这份谈话放到上面某一册对应的犯罪嫌疑人供述里。

  这样的调整,都是为了方便我们下一步整理证据,发现问题。因为我们做阅卷笔录,不是光为了完成案件审查要求的形式。我们所做的每一个工作,都是为了后续准确审查认定案件打下的基础。

  三是重视提炼总结。对证据的提炼总结,不仅在审查报告里要做。在做阅卷笔录的时候,就要根据阅卷笔录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炼。但这两个不同时间节点的总结概括工作,是不一样的。

  首先,在一个案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会有多份供述,有时多份供述内容还不一样。在复杂案件中,一案多个犯罪嫌疑人,还会出现同一事实,各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都不一样,证人证言也是如此。

  所以在做阅卷笔录时,针对嫌疑人供述,我们摘录好后,建议回到开始的地方,简单概括一下,嫌疑人共几次供述,供述是否稳定,哪一次供述中发生了什么变化,其他证据也是如此。

  其次,阅卷笔录中的提炼总结还体现在,我们在阅卷时发现的证据问题,要及时记录在相应的证据摘录下面。阅卷工作完成后,需要对案件证据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即补充侦查的内容之一。

  这样,基本上在第二遍阅卷的过程中,凝结卷宗精华的阅卷笔录,基本就完成了。整个案件中事实、证据存在的问题,基本也就梳理出来了。

  第三遍,补

  最后,还要对案件卷宗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头看,对重点内容再去进行审查,进一步夯实阅卷基础。这里就涉及到每个个案,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如何查漏补缺,各有不同,无法一一而足。

  所以,一个一审案件的阅卷,基本上应该是在三遍以上,复杂案件、重点内容甚至需要更多遍。

  就像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张明楷教授的一句很有名的话,目光要不断往返于规范和事实之间,才能准确定罪量刑。而只有扎实的阅卷工作,才能去准确认定法律事实,也才能让我们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目光有了落脚之处。

  (作者单位:淮安市检察院)

  编辑:祝诗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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