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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01-05 12:36:00  来源:句容检察在线

  市政府:

  2020年,在市委和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落实、稳进、提升”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我市“接力镇江、融入南京”战略定位,在加快推进“一福地四名城”建设中守初心、担使命,扎实推动句容检察工作在持续深化改革中“跑起来”,努力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为句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贡献。现将我院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套路贷”、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经济犯罪32人。积极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环境资源类案件8件12人。在办理陈某某、田某某等2起非法采矿案件中,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在审查起诉环节督促追赃挽损1450万元。自觉扛起长江大保护检察责任,对句容首例长江干流江苏段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公诉,并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整治会商。结合办理的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案,联合国土部门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活动,向涉案乡村养殖户代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宣讲,增强生态保护意识。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发放救助金17.6万元,全力防范因案致贫,用“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被“学习强国”江苏平台予以报道。

  营造更好法治环境支持民企发展。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高度重视案件起诉必要性的衡量,切实做到慎捕、慎诉,对在经济发展中有贡献的民营企业,犯罪情节轻微,能够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的,检察机关尽量作出宽缓处理,依法对2家微罪企业及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及时组织公开宣告,进行现场释法说理,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广泛依托代表联络、检企联系等载体,通过推送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等主动问需、倾力帮助,切实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和发展活力,助力复工复立。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应邀为华阳商会、第三期容商论坛与会民营企业家讲授法治课,与句容市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多方联动筑牢民企法律风险防线,共同营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响应市应对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累计派出900余人次参与主要道路、社区防控点位志愿活动。更加注重检察环节回应民意、定纷止争。将心比心做好人民信访工作,全面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网”“电”办理场所以及远程视频接访场所建设管理,实现疫情期间不断档。检察长接访常态化落实,严格落实规定7日内回复刚性要求,做到件件有回复,决不让人民群众在等待中丧失对法治的信心。成立人民调解室,积极促成刑事案件和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代表等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使公平正义真正能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着、切实感受的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高标准迎接镇江市“七五”普法终期验收,精心建成句容检察普法中心,增补我市空白,正在申报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坚决落实“三官一律”进网格要求,推选30名检察干警担任19个行政村30个专属网格政法指导员,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再上新台阶。以“求极致”的标准,努力纠治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隐患,针对朱春龙、孔苏安危险驾驶案中,发现的课外辅导中心使用非营运小型面包车充当校车问题,组织30余名教育机构负责人进行庭审观摩,加强警示教育,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成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保障本市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着力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自觉压紧压实政治责任,高质量推进“六清”行动任务,完成检察环节案件清结和线索清仓任务。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件24人,并指派1名员额检察官全程协助办理全国扫黑办、最高检督办的扬中管建军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办理徐金明等2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实质介入,8次派员参与侦查机关预审工作会议,提出侦查取证意见87条,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严把不放过、不凑数标准,依法监督立案3件;追加认定违法犯罪事实7起,追捕1人,追诉5人、改变定性1件。严格区分组织犯罪与组织成员个人犯罪,对受组织成员临时邀约、参与实施1起非法拘禁犯罪的2名被告人,变更认定为个人犯罪起诉。深挖彻查,打财打伞双管齐下。提前介入阶段,督促公安机关扣押涉案车辆9辆、查封房产数套,价值共计一千余万元。并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自行调查,依法扣押徐金明插手有关工程部分未结算款项人民币70万元。向市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7条。与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建立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3份规范性文件,强化侦诉审环节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长效常治。

  扎实履行平安建设责任。共依法批准逮捕192人,起诉724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起诉12件13人。重点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起诉9件9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惩治盗窃、诈骗等普通侵财类犯罪,起诉131件167人;加大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犯罪惩治力度,批准逮捕3件17人,起诉1件3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17.362(+网络犯罪数)万元。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社会治理的“未来工程”来抓,持续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严惩“大灰狼”,依法起诉性侵、猥亵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件8人。积极克服疫情影响,扎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责任,组织线上线下法治公开课19场次,受众4万余人,为孩子们扣好“法治纽扣”。努力为孩子成长撑起法治屏障,联合句容市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等8家单位召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座谈会,推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落实,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已收到移送疑似性侵线索3件,其中排除2件,立案1件。针对校园实验室危化品处置、违规销售烟草、电子烟、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等问题邻里制发检察建议和检察关注函,倾心守护孩子头顶、舌尖安全。以宽容不纵容的理念挽救误入歧途的“雄孩子”,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件2人。

  三、坚定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法定职责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重视每一个司法决定对社会价值观的引导,注重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一年来对事实不清或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行为,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件,决定不批捕17人,不起诉45人。精准破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过程中,值班援助律师履职空心化问题,与市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深化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保障值班律师参与案件实质化,共同细致做好被害人工作,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12%,确定刑采纳率为97.94%。按照最高检“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要求,秉持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凡重大疑难案件均实质化提前介入、及时开展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确保刑事办案质效“过得硬”。如在办理方振龙等31人假章假证案中,通过对1000余条电子数据的比对核查,发现公安机关未移送违法犯罪线索80余条,纠正遗漏罪行127起。主动适应刑事犯罪案件结构变化,对危险驾驶、盗窃等简单案件在强化内部审核与监督的同时,加大速裁程序适用,适用率25.8%,同比上升4.5%,案件比1.195,同比下降25.62%,办案效率大幅提升。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构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关系,着力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司法执法行为,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人,监督纠正漏捕18人,纠正漏诉34人,坚决不让有罪的人逃脱法网。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与审判机关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认罪认罚后以量刑为由提出上诉的,依法抗诉2件。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6件。

  努力做强民行检察。强化民事生效裁判、民事审判过程及执行情况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4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提出各类检察建议8件,均获法院采纳。对正确的法院裁判做好释法说理,促成案结事了,维护司法权威。组织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与法院共同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运用。广泛凝聚虚假诉讼监督合力,畅通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沟通渠道,强化内设部门协作联动,推动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虚假诉讼线索,民事检察部门及时启动调查程序,最终认定袁某某诉胡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中存在虚假诉讼行为,向市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支持。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和“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发出监督检察建议4件,均获采纳。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呼声,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60件,立案55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41件。聚力法定重点领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美团”“饿了么”及城区部分餐饮服务者存在违规行为,给不特定人群带来食品安全风险,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效果,在办理赵某某等非法采矿破坏矿产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通过诉前磋商会议,促成案件当事人自愿交付相关赔偿费用18万元。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针对“冥币”高仿人民币图样、违规占用小区消防通道、电梯使用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有力维护公共利益。积极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推行“公益诉讼进网格”,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会签《关于建立“公益诉讼进网格”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网格化管理和检察监督工作的深度融合,打造公益诉讼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互益共进新模式。

  四、聚力强化自身建设,有效提升监督能力

  大力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辩证关系,坚持政治建设引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扎实组织政治轮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检察干警在学思践悟和自我革新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实处。

  持续推进素能建设。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深化与东南大学的检校合作、邀请专家授课、开设小课堂、举办专题培训、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为干警提升专业素能创造机会、提供便利。用好用实检察官业绩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实现从注重数量为主的固定考评管理方式向注重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动态考评管理方式转变,全面传导压实至每名干警,作为横向比较参考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激发全体人员干事创业热情,提升队伍活力。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坚持“全面、依规、从严”治检,认真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不折不扣地抓好填报记录工作。以规范检察权运行为重点,积极推进廉政风险再排查再防控,共排查风险点700余个,制定防范措施1000余条,有利约束检察官,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同步审查等内控机制,确保每一件案件均能经得住检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岗位、重点场所、重要时节,常态组织督察检查,持续推动解决“四风”问题。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23条意见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健全与全国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自觉接受纪委监察委监督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制约。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02条,法律文书411分,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3条,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普通群众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在有效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的同时,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在镇江市委的提级巡察中,对存在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交出合格检察答卷。

  编辑:祝诗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