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许振星)因与家人吵架,为使其父亲后悔向其“认错”,已过而立之年的男子张某竟通过盗窃的方式自毁前程。近日,镇江句容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但此时,面对意料之内的刑罚本应“志得意满”的张某又心生悔意,一审判决后,他又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随后,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得知一审量刑合法合理,于是只得撤回上诉。11月13日,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此案详情。
据检方介绍,张某是位“80后”,他辍学后先待业在家,年龄大了后就在各处打工,现年过而立,有了自己的家庭,在一次因琐事与父亲吵架后,他一气之下竟选择去服装店偷东西,想通过自己被判刑的方式来让家中老父向其认错。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透露,他们在调查中发现张某并非首次作案,他还有盗窃前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在张某的供述中,其盗窃前科的犯罪动机也是与家人吵架。截至其被抓获,张某共作案4起,盗窃所得计人民币1万多元。
“已过而立之人,本应是成熟理性的年纪,却在处理家人关系时仍怀有‘巨婴’心态,如此反差令人唏嘘。”承办检察官提醒,为人父母者,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应疼爱而不溺爱,“既要重视孩子的身体健康,也不要忽略其心理教育,一定要重视培养子女的担当意识,争取做个对社会、家庭都有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