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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被贩卖的“身价”
2018-05-18 10:38:00  来源:

  一个手机号码2元,一张征信报告300元……

  财产信息、户籍信息、计生信息……各式各样的个人信息被明码标价,买卖双方不问来源、不问用途,在信息贩卖者眼中更没有“隐私”二字,只要有利可图,就随意买卖。

  今年32岁的龙某是湖南人,原从事信用卡催收工作,因工作需要,常常在网上购买欠费卡主的个人信息用以催收。接触到个人信息买卖后,龙某被其中的暴利吸引,动起了歪心思。2017年7月,龙某辞职与女朋友何某一同前往拉萨,利用原来工作关系,收集大量的计生信息、户籍信息,稍加整理后就在微信群和QQ群中贩卖,仅2017年7月至9月,两人就藉此非法获利近三万元。

  在河南某工程集团担任驾驶员的杜某是龙某与何某的下线,因嫌工资低,他经常从龙某手上打包收购各类信息,卖给郑州某商贸公司老板朱某,郑州某商贸公司名义上是做贸易的,其真实业务却是贩卖个人信息,其业务重点包含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名下房产、车辆信息、银行贷款及不良信用记录等多种信息的征信报告,其中一部分来自安徽某建设银行的副行长胡某。

  胡某是安徽人,作为某银行副行长,他在银行权限比较高,可以通过刷指纹查询一些建行卡客户的个人信息。2017年9月,他的同学小朱打电话过来,称自己的哥哥朱某在河南开私人侦探所,主要侦查离婚案件,希望胡某能帮忙查询一些银行卡户主信息,胡某心领神会,表示愿意帮忙,遂以一条征信报告200元的价格提供给朱某。

  除了胡某,负责提供信息的还有许多人,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比如在天津市经营一家移动营业厅的班某和他的妻子李某,自手机实名制后,他们就利用从移动公司得到的查询公民手机号码的权限,帮龙某等信息贩卖者查询号码信息,每条次2元,从2017年5月至案发,共非法获利近八万元。

  这些人,来自天南地北,却串同一利益链上。

  2017年8月,龙某在贩卖他人信息时,被网警发现,经过多次侦查,顺藤摸瓜抓获了班某、胡某、龙某、何某等14人。

  警方迅速查明,2017年1月至9月期间,班某、胡某、龙某、何某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购买、出售公民征信报告、计生信息、户籍信息、电话号码、支付宝账号等个人信息,累计出售各类信息8万多条,非法获利25万余元,造成全国各地的公民信息泄露次数几十万次。

  2月1日,句容市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班某、胡某、龙某、何某等14人依法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张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