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杨某等4人欣喜地拿回了被拖欠18年的工资。回想起自己的讨薪经历,杨某等人心里真是五味杂陈。
因被张某拖欠劳动报酬长达18年之久,杨某等人向浙江省仙居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申请监督。仙居县检察院接到线索后,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调查取证。该院第一时间向交通部门调取涉案工程相关资料了解真实情况,并寻找杨某等人的工友确认相关事宜。与此同时,通过公安机关和乡镇政府的协助,该院找到了欠薪人张某。检察官对张某进行了询问,及时固定证据,并耐心释法说理,力争促成和解。但是,因张某屡次推诿、延迟支付欠薪,该院最终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检察官调查发现,早在2005年,杨某等人被张某雇用从事相关工程路段“放炮”“打炮”工作。工程完工后,张某因资金紧张,拖欠杨某等人工资9000余元。此后,杨某等人多次讨要无果,劳动仲裁部门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表示无法进行仲裁。事情过去18年了,杨某等人均已是七旬老人,其中3人还患上了癌症。鉴于杨某等4人行动不便,难以独立进行诉讼,仙居县检察院主动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为4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尽力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检察官还多次前往杨某等人家中,指导他们签署法律文书。随后,该院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
日前,法院就杨某、金某、金某水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判决张某依法支付杨某工资5350元、支付金某工资1000元、支付金某水工资1000元,并对周某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案进行调解,由张某支付周某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