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仓库管理员的谢某趁公司不备,将仓库里的一款高级学习办公椅通过二手平台售卖,后又与上门取货的快递员童某(另案处理)“合作”,两人共同售卖后分赃,共计非法获利37万余元。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9年3月,谢某入职上海一家公司。一年后,公司派他担任仓库管理员,负责看管该公司的库存物品。到了2021年,谢某发现公司的库存管理系统存在漏洞,货物出库记录不完整,有时发货了整件商品但是系统内只记录发出了一个配件,即使有些商品被退货,库存系统也不能及时更新。看着仓库里未录入系统的商品越来越多,谢某慢慢产生了将这部分商品拿出去卖掉赚钱的想法。
公司仓库里库存最多的是一款高级学习办公椅,市场售价要数千元一把,谢某决定先试着卖这款椅子。他不敢用自己的二手平台账号出售,于是联系上自己的表妹,让她帮忙发布出售信息。为了骗过表妹,他说这款椅子是厂家授权给自己卖的。表妹对谢某深信不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自己的二手平台账户上发布了这款椅子的售卖信息,所用的图片资料、文字介绍都是谢某提供的。
由于椅子相比于市场价低很多,很快便有人下单。谢某直接从公司仓库内发货,负责揽件的是快递员童某。由于快递体积较为庞大,发货频率也从一个月零星几件,逐渐变成一个月十几件,童某心里感到好奇,便向谢某打探:“你这是哪里来的货源?”
谢某谎称是公司委托其出售的残次品,没想到童某非要让谢某帮他去询问自己能否也帮忙售卖。谢某担心不答应童某的话对方会向公司告发,无奈之下只得同意了。于是,童某也通过二手平台售卖这款椅子。两人以每把椅子2500元至2900元的价格出售,每卖出一把椅子谢某获利2000元,剩下的便归童某所有。
渐渐地,童某瞧出了端倪,发现谢某是在偷卖库存商品,但为了利益,他选择与谢某同流合污。
在短短一年时间内,谢某一人卖出座椅76把,获利22万余元;童某卖出座椅53把,二人合伙获利15万余元。
在一次库存清点中,公司工作人员发现了二人的行为,遂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