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醉酒的人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什么是自首?”
近日,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办公室内,一场特殊的“法律知识小测验”正通过检察官-社工-帮教对象三方视频会议进行。
2019年10月,越秀区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小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由于小李的工作地在深圳,该院检察官主导,联合司法社工组成帮教小组,对其开展异地考察帮教。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员安全,帮教小组决定调整帮教方案,取消公益服务等外出帮教形式,改为微信、电话及视频帮教,并要求小李将思想汇报等内容通过微信等平台提交。
由于小李的家乡在湖北省,受疫情影响严重,小李在春节未能回家与亲人团聚,对在老家的父亲和奶奶也较为担心。承办检察官联合社工与其进行了深入谈心,提醒他及时关注政府防控指引,遵守相关规定,注意加强自我防护,将相关科学防控知识及时转发给家人,并鼓励他多与家人通电话。同时,也与小李的父亲加强联系,建议他在特殊时期与孩子加强沟通,安抚好孩子的焦虑情绪。
除此之外,该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对多个帮教对象及未成年被害人都进行了电话回访,提醒其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自我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