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发挥检察听证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的作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了10个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目录
1.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张某某不服王某某等人附条件不起诉刑事申诉检察听证案
2.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疗机构违法配制中药制剂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听证案
3.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程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检察听证案
4.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道路噪声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听证案
5.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陈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检察听证案
6.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检察院张某某社区矫正期间跨市、县活动法律监督检察听证案
7.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王某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审查逮捕检察听证案
8.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步某某信访检察听证案
9.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镇政府对“事实孤老”实施救助检察听证案
10.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错误登记身份信息行政违法监督检察听证案
案例八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
步某某信访检察听证案
【关键词】
重复信访 四级联合听证 司法救助 息诉罢访
【要旨】
检察听证是实现“看得见的正义”的有效途径,通过公开听证一方面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形式释法说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解开当事人心结;另一方面更加公开透明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听取听证员、信访人等各方意见,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加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
【基本案情】
2006年8月14日,步某某向句容市公安局报案称其被他人非法拘禁。后张某某、王某某等4人于2013年1、2月被相继抓获归案。同年5月15日,句容市公安局以张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王某某、黄某某、樊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句容市院”)审查起诉。原案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该案非法拘禁罪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同年11月18日,句容市公安局将非法拘禁罪部分撤回,后对相关涉案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检察机关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18日,步某某不服句容市公安局撤回移送起诉决定,向句容市院申请监督。句容市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支持其监督申请。自此,步某某先后68次向检察机关信访,并于2019年3月17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申请监督。
【检察听证情况】
听证准备。步某某反复申诉、信访长达7年,属于陈年积案,不仅其本人心力交瘁,同时也耗费大量司法资源。为了彻底化解矛盾,四级检察院决定联合召开检察听证会。四级院分工负责,由最高检统筹指挥,明确听证思路和方向,省、市两级院负责方案拟定,句容市院负责具体落实。
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步某某的信访请求,四级院检察官先后3次接待步某某,其认为自己被张某某、王某某等四人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两天,应依法追究该四人的刑事责任。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步某某因长期信访,疏远了家庭,父子关系紧张,步某某长年独居在外,近年来还罹患腮腺癌,无人照料,也没有生活来源。
为了准确回应步某某的信访请求,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原案侦查、检察卷宗及补充证据材料,并向原案承办人了解原案侦查经过和证据无法提取的原因。针对步某某因多年信访导致父子关系紧张以及生活困难的情况,一方面精准选定法律专业人员、高级心理咨询师、慈善组织人员担任听证员,参与释法说理、心理疏导、救助帮扶等工作。为了消除步某某父子间的隔阂,检察机关专门约见步某某儿子,做其思想工作,邀请其参与听证会,协助劝导步某某放下心结,回归家庭生活。
听证过程。2022年9月8日,步某某信访案在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会,由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员额检察官主持。在主持人介绍原案案情、调查核实情况以及争议焦点后,信访人步某某及其代理律师详细陈述了信访请求和理由。针对步某某提出应当追究张某某等四人非法拘禁罪刑事责任的请求,原案侦查人员阐述了原案案发、侦查、取证经过,解释了原案证据无法提取的原因,步某某报案时只知道涉案人员叫“小范”、“小胖子”、“小王”、“江林”,无法明确人员身份,导致案件在7年后才得以侦破,到案后四人对案发时间、地点和拘禁人员等供述相互矛盾。原案承办检察官阐述了原案审查办理过程、相关证据分析认定情况,由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相关证据仍无法补充到位,无法认定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在提问环节,听证员分别从案件起因、侦破经过、证据收集过程、信访人身体和生活状况等角度向信访人和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发问。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公开听证,听证员经闭门评议,一致认为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决定没有异议。针对步某某因长期信访导致心力交瘁和家庭关系紧张的情况,听证员现场对步某某进行心理疏导;针对步某某的身体和经济状况不佳的情况,建议检察机关适时对步某某开展救助帮扶。
听证结果。听证员代表发表完听证意见后,步某某及其代理律师表示认可和感谢。步某某儿子当场劝慰其父亲放下心结,回归家庭,并承诺赡养和照顾父亲,父子二人冰释前嫌,步某某也主动递交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后续工作。根据最高检的指示,针对步某某遭受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或者补偿,现年老患病的情况,镇江市两级检察院共同决定,为步某某申请25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慈善总会在听证过程中了解该情况后,也为步某某申请到2000元的慈善救济金。
【典型意义】
1.四级检察院联合听证,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该案由最高检牵头,省院主导,镇江市院靠前指挥,句容市院积极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四级检察院能动履职,科学统筹,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等为一体,合力推动矛盾化解。通过听证会让信访人有理能讲、有怨能诉、有惑能解,赢得信访人信任和理解,促成信访人放下心结。
2.科学选定合适的听证员,充分发挥听证员专业优势。检察机关结合案件类型和信访人特点,综合考虑释法说理、情绪疏导和后续帮扶等工作开展,科学选定人大代表、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组织人员等专业性、关联性较强的人员担任听证员,把法理讲清、把事理讲明、把情理讲透,让检察听证真正发挥监督办案和化解矛盾的实效。
3.延伸听证效果,做实检察听证后半篇文章。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尊重听证员意见,针对听证员提出的信访人生活困难的问题,通过精准的司法救助解决信访人的生活困难问题,让信访人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态度和温情。同时检察机关注重延伸办案触角,推动诉源治理,解决案件之外、情理之中的家庭矛盾,最终通过“公开听证+亲情感化+救助帮扶”,实质性化解了长达7年的信访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