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句容市人民法院对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中共镇江市京口区大市口街道工作委员会原书记、镇江市京口区大市口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市第一楼街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原主任姚峰(正科级)受贿一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姚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我院赴白兔镇倪塘村开展 “法治进乡村,书香润心灵” 世界读书日主题活动
我院干警到崇明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我院和句容市法院联合举行执行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暨会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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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