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经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对葛某等2人,镇江某某市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镇江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对单某某、苏某某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提起公诉;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对济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邵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虚开发票罪,依法对南京某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吉某某提起公诉。
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单某某、苏某某等10人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罪提起公诉
2020-01-15 09:33:00 来源:句容检察在线
编辑: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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