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摸黑扯拽下84岁老太金耳环,自以为是“偷”实为“抢”
“我只是想偷东西,我认为我只是犯了盗窃罪,不是抢夺罪。”被告人钱某在法庭上这样为自己辩解。28日,句容检方公布一起抢夺案件及宣判结果。那么,男子既然是“盗窃”,法院最终为何要判决钱某“抢夺罪”呢?
这就要从钱某的作案经历说起了。检方介绍,2017年9月30日凌晨,盗窃惯犯钱某看到被害人董某家中门没关,随后从窗外见室内只有84岁的老太董某躺在床上,就起了行窃的想法。于是,钱某溜门进入室内后,发现老太的耳朵上戴着一副金光闪闪的耳环,当即就生了歹意。
钱某首先关闭室内灯光,接着走到老太面前。在确认自己没被发现后,便洋洋得意地准备下手。黑暗中,钱某从老太的脸部两侧往耳朵摸去,还鬼使神差地对老太说了句:“你老头来找你了”,然后迅速从老太耳朵上扯下两只耳环后逃离现场。
殊不知,老太在钱某摸脸时早已醒来,只是因为年老体弱、腿脚不方便而不敢反抗。
句容检方透露,在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证人证言、勘查笔录、照片等多组证据予以证实,钱某扯拽耳环的行为导致老太的双耳有1cm左右的撕裂伤,耳环上还留有当时的血迹。且恶劣的是,钱某事后还有清洗耳环的行为。据此,钱某的行为已属“公然夺取”。
2018年8月7日,句容法院判决钱某犯盗窃罪、抢夺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
采访中记者获悉,被告人钱某从1999年开始就因犯盗窃罪不断地从监狱出出进进,几乎每次刑满释放没多久就又重操旧业。仅2017年3月份到10月份期间钱某就连续盗窃9起。如此盗窃惯犯对“盗窃罪”罪名显然不陌生,但“抢夺罪”就令他有些意外了。
自以为是“偷”实为“抢”,自作聪明,一再挑战法律的底线,最后只能自食恶果。本案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室内财产和人身安全,及时锁好门窗。此外,尤其要注意关心家中的年迈老人。
来源:扬子晚报网作者:高勤学 魏金 时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