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句容市人民法院对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中共镇江市京口区大市口街道工作委员会原书记、镇江市京口区大市口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市第一楼街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原主任姚峰(正科级)受贿一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姚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我院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红兴受邀为全市公安干警专项培训授课
我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普法宣传活动
落实“七号检察建议” 筑牢寄递安全防线
句容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