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无意遗失,偶然发现有多次取现记录,报警后发现原来是热心工友伸出的“黑手”。3月30日,经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沙某信用卡诈骗案获一审判决,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22年1月17日,在句容务工的小田(化名)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遗失了,起初也没当回事。但后来小田偶然间查看自己信用卡账单时却发现有一万多元的异常支出。心急如焚的小田去银行挂失、补办了信用卡,并查询了交易明细,竟发现自己信用卡在遗失期间有多次在ATM机取现的记录,先后10次被取现人民币16300元。
信用卡钱被谁取走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小田选择了报案。
经接警警官的细致询问和耐心引导,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小田的记忆中出现……随着作案人沙某的到案,事实的真相也浮出了水面。
原来,就在数十日之前,小田正为不知如何操作ATM机取现而烦恼时,热心的工友沙某答应开车带小田去银行取钱。在取钱过程中,小田也毫不避讳地将信用卡密码告诉了沙某让他为自己取钱,整个过程十分顺利。不料回程途中,小田意外将信用卡遗失在沙某车上,沙某发现后便起了歪心思,不动声色地将信用卡收起,并先后多次持小田的信用卡前往ATM机取现。
在小田报警后,得知事情败露的沙某主动赔偿了小田的全部损失,并到公安机关投案。
2022年8月,案件移送到句容市检察院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沙某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冒用,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沙某具有自首、退赃等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提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的量刑意见并获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