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公益损害赔偿金何去何从?江苏句容:推动设立资金账户
2020-04-15 16:28:00  来源:句容检察在线

  近日,句容市检察院推动设立的公益诉讼资金账户汇入了一笔220万元地质环境修复费用,这是该账户设立以来收到的首笔生态修复款,标志着该市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正式启动运行,解决了检察公益诉讼“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018年7月26日,由句容市检察院直接提起的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调解结案。四名被告人自愿赔偿矿产资源损失78万余元,以及因非法采矿造成的地质环境修复费用220万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按照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三地质大出具的恢复治理替代方案,通过异地种植的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因句容市未设立公益诉讼资金专项账户,220万元修复费用只能一直存放于法院账户上,致使涉案矿区的环境修复工作迟迟未能开展。

  “像这类公益诉讼案件前置调查费用缺乏专项资金保障,常常采取延期支付或行政机关先期垫付的方式。现在案件结了,生态修复款如何存放和支取却成了一个难题。”该院检察官说。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确保公益损害赔偿金专款专用,句容市检察院积极探索设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经过向上级检察院及句容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后,获得上级部门及相关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并且,该院就账户设立及资金管理运行模式与该市法院、财政局等部门反复磋商论证,形成《句容市公益诉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在句容市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2019年9月,句容市在镇江市率先设立了公益诉讼资金账户,并同步出台《句容市公益诉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公益诉讼资金来源、支出范围、拨付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规范,切实解决了检察公益诉讼中损害赔偿金收缴、使用和监管的问题,确保专款专用,促进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更充分地发挥。

  下一步,句容市检察院将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畅通公益损害赔偿金解缴途径,以提高办案质效。同时将持续依法履行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开展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和费用赔偿工作,为推进句容“一福地四名城”建设贡献力量。

  作者:范璐璐来源:正义网 法制网时间:2020年4月10日

  

  

  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