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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江苏频道》:句容检察院召开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2018-12-20 14:31:00  来源:句容市人民检察院

  句容检察院召开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法制网讯(通讯员莫婷娟)“希望检察官、各位代表再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此对被害方表示深深的歉意,希望被害方能够谅解我,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也希望法律能给我一次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说。

  6月21日上午,句容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盗窃一案召开了公开审查听证会,镇江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机关代表、该院邀请案件承办人、犯罪嫌疑人及被害方代表应邀参会,镇江市检察院派员全程旁听了此次公开审查听证会。

  2017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25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均已另案处理)等人合谋利用凌晨1点到3点时间段,在句容市某水泥有限公司某矿石货场窃得矿石7000余吨,价值人民币230000余元。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为货车驾驶员参与运输盗窃的矿石1000余吨,涉案价值人民币30000余元。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对案情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阐述了拟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和被害方代表对案件事实、理由、依据发表各自意见。随后,各位听证员针对案情焦点问题、逮捕与不逮捕的法律问题进行询问并发表听证意见。通过评议,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雇用的驾驶员,拿固定工资,不参与分成,在该案中系从犯,无前科,建议对李某某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此次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不仅规范了逮捕案件,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效促进了逮捕案件审查的公开、公正、合法办理,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更好的实现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王芸表示。

  作者:莫婷娟来源:《法制网江苏频道》时间:2018年6月26日

  编辑: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