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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卖野生蛇落网,现场查获 460 条
2018-12-12 16:22:00  来源:句容市人民检察院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杨蓓许文娟)镇江句容一名男子明知狩猎野生蛇违法,但为了从中获取利益,他仍多次收购野生蛇,非法获利共计3万余元。近日,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11月29日,句容检方披露了此案详情。

  据检方介绍,因为林区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经常到各个村里检查和宣传,生活在句容郭庄镇的村民都知道野生蛇是受到国家保护的,不能捕捉,男子汤某也不例外。但事实却是,自1997年起,汤某就开始收购他人在野外捕捉到的蛇,因为长期做这项“生意”,他自然积累了不少老客户。

  2016年9月到2017年6月期间,南京江宁人小刘、南京人吴某、句容人唐某等人多次来到汤某家中,向其出售野生蛇。除了等卖家上门,汤某也主动去市场上收购野生蛇。

  2016年5月到2017年5月期间,汤某在句容后白菜场多次收购魏某、罗某等人非法捕捉的多条野生蛇。这些收购的蛇一经汤某转手,便可卖出更高的价格。

  2017年6月16日,句容市森林警察大队在工作中发现非法捕蛇的线索后,将线索移交至句容市公安局。汤某收购野生蛇的事情至此败露。随后,侦查人员在汤某家中依法搜查出写有卖蛇交易记录的账本4册。

  侦查人员协同句容市农委对汤某供述的野生蛇的存放地点做进一步检查时,查获各类野生蛇共计460条。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汤某收购的野生蛇中,乌梢蛇、短尾蝮蛇、赤链蛇均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侦查人员经依法登记保存后已将野生蛇放生。

  作者:杨蓓许文娟来源:《扬子晚报》A10版 时间 2018年12月1日;《扬子晚报网》《现代快报全媒体》时间:2018年11月29日

  编辑: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