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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次入室盗窃,还穿走主人衣服
2021-09-17 16:20: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男子多次入室盗窃,还在盗窃的房屋内住宿,甚至穿走房屋主人的衣服。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志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杨某志来到港南区湛江镇某村,在观察发现一房屋内无人在家后,杨某志把窗户防盗网撬开一个缺口,从缺口进入屋内盗窃。因下雨淋湿了衣服,杨某志随即从衣柜拿了套西装换上,并在房间内睡了一晚。第二天,他将西装及翻找到的600元钱偷走。过了几天,杨某志又来到港南区东津镇某村,用同样的方式入室盗窃财物。

  每隔一段时间,杨某志就到港南区湛江镇、东津镇或者其他镇的村子里转悠,发现有房屋内没人时,就撬开窗户防盗网进入室内盗窃。经调查,2019年至2020年12月,杨某志共盗窃现金1万余元。

  本报通讯员冯金燕/文

  编辑:祝诗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