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金增通讯员卢小璇王升部)“我打电话求助也才半个多小时,你们就送来了电子卷宗光盘,特殊时期你们效率真高。”2月11日,在潍日高速公路山东五莲出口工作区滞留了一晚的安徽芜湖某律所的曹律师,接过五莲县检察院干警送来的卷宗光盘,心情终于放松下来。
“你好,我是贵院审查起诉的一起非法行医案的辩护律师,想去阅卷,因疫情防控无法进入五莲,你们能帮我解决一下阅卷问题吗?”2月11日上午8时许,五莲县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的值班干警接到求助电话。
“您的情况我们已收到,请保持电话畅通,稍后我们会与您联系。”值班干警郑璐迅速将情况记录后,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考虑到疫情防控和求助律师的实际情况,根据山东省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和该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的公告》的具体安排,该院案管组负责人、检察官张淑英与分管领导汇报后,决定“特事特办”,由案管组干警将刻录加密的电子卷宗光盘送至高速路口,用最短时间帮助律师不下高速完成阅卷。
该院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一名干警通过网络对律师身份进行核实,另一名干警同步刻录卷宗光盘。8点50分,张淑英与郑璐在潍日高速五莲出口工作区见到了正在焦急等待的曹律师。
经过体温测量、酒精消毒后,案管组的干警们对律师身份进行再次核实,确认无误后,将已经消毒的加密电子卷宗光盘交到了律师手中。
“您喝点开水,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后再返回,一定不要疲劳驾驶,如果还有案件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当前我们都要格外注意防范疫情传播。”张淑英向曹律师介绍了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案卷接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安排和要求,并提醒其注意安全和防护。
2月1日,五莲县检察院通过官方新媒体等方式公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的公告》,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范疫情传播,该院主要以机要邮寄、网络和电话查询、网上预约和办理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案卷接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以保障当事人权利和诉讼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