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989年—1052年),字希文,北宋时期苏州吴县人。27岁考中进士,官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副宰相)。有敢言之名,曾多次上书批评当时的宰相,因而三次被贬。死后谥号文正,史称范文正公。
《言行录》中记载,“范公常以俭廉率家人,要求家人畏名教,励廉耻,知荣辱,积养成名”。《宋史》本传中也说道,“公以母在时方贫,其后虽贵,非宾客不重肉。妻子衣食,仅能自充”。范仲淹一再要求自己的孩子要学会“忍穷”,通过“忍穷”来砥砺自己的为官之德,养成克己奉公的品格。同时,他还经常苦口婆心地告诫自己的子侄,要“清心做官,莫营私利”。他在《与朱氏》的信中也说,“居官临满,直须小心廉洁,稍有点污,则晚年饥寒可忧矣”。
范仲淹教子严格持俭,有时显得不近人情,但也由此更显他的俭约方正本色。据史载,范仲淹的次子范纯仁深知他的习惯和家规,对婚礼大操大办自然不敢妄想,最后决定只买两件稍微好些的衣服,这样于父亲、妻子两边都能说得过去。谁知范仲淹看过购置清单后立即板起了面孔,说道:“婚姻自然是人生大事,但这与节俭有什么矛盾?怎么可以借口‘人生大事’而奢侈浪费呢?”
父亲的一番话说得范纯仁满面羞愧。由于范仲淹的坚持,范纯仁的婚礼办得十分简朴,既没有购置贵重奢侈的物品,也没有举办隆重奢靡的婚礼。
范氏家族自范仲淹之后,以清廉俭约著称于世,子孙皆守其家法,为官清廉守正。次子范纯仁拜相后,尝留晁美叔同匕箸,美叔退谓人曰:“丞相变家风矣。”问之,曰:“盐豉棋子上有肉两簇,岂非变家风乎?”人莫不大笑。从晁美叔所说的范家食谱,可知范纯仁家中平时生活俭朴到了何等程度。范纯仁亦倡导修性俭朴的德行,节制贪欲,严惩贪污受贿行为。
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娄全田说:
“治国之道,实由家治也”。范仲淹坚守清贫、廉洁守正、节俭克己的治家为官之道闻名于世,泽被世人。从一人之品行到一族之家风,从一人之廉洁到一朝之廉政。范仲淹节俭克己、廉洁奉公的精神,即便在今天,对于营造良好家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立足当地忧乐文化优势,着力引导广大干警学习“范仲淹家风”的清廉高洁、敦厚向善、忧国忧民、无私奉献精神,从中不断汲取精神养料,培育文化基因,不断创新载体、灵活方式,打好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组合拳”。通过设立廉政文化墙,打造廉政文化走廊和“忧乐文化、奉献精神”主题文化区、学习园地,让干警在耳濡目染间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引导和教育广大干警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廉洁从检的初心和使命,用实际行动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彰显公正无私办案、一心一意为民的操守和情怀。
(汪宇堂梁常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