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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人民检察院2011年检察工作报告
2017-10-17 10:35:00  来源: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23

 

 

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324在句容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康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以来工作回顾

2008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一、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己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完善

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着力谋划工作思路,优化服务方式,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专门成立服务句容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制定出台《关于服务句容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句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意见》等一系列促发展、保民生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细化服务措施,狠抓任务落实。

——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始终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积极搭建贴近群众、服务基层的崭新平台,设立7个乡镇检察室、工作站,并组建“检察官宣传团”,深入农村、深入社区,积极开展“走百企进百村访千户”、“检察工作和检察干警双下乡”等活动,宣讲法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律监督,取得良好效果。我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相关经验做法,先后2次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交流,被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三大模式之一。

——积极加强社会风险研判。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排查研判各类影响和谐稳定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遏制对策,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共报送各类风险研判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46份,获得领导批示28件次,其中有3篇报告引起镇江市委主要领导关注,并作出批示,推动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3次。

二、以化解社会矛盾为根本,推进平安句容建设的成效进一步显现

坚持将社会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87人,提起公诉2084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对白兔加油站抢劫杀人案、南门菜场恶势力团伙案等重大案件,适时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坚持依法快捕快诉,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探索完善对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的工作机制,共不批准逮捕70人,不起诉15人。其中,1名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高中生,去年顺利考上了全国重点大学。在镇江市率先建立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共向31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96000元。在盛业管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基地”,将6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外来犯罪嫌疑人安排到帮教基地进行管护教育,取得良好帮教转化效果。

——妥善化解涉检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涉检矛盾纠纷评估处置机制,主动加强对执法活动的风险评估,有效从源头上杜绝涉检矛盾纠纷的产生。深入开展涉检矛盾排查、信访积案化解、检调对接等工作,推行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外部力量介入涉检信访处理,采取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方式,共妥善处置各类信访480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7件、民事案件和解46件。控申接待室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三、以惩防职务犯罪为抓手,反腐倡廉工作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积极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关注民生热点,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决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在涉农、工程建设等民生领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4550人,渎职侵权案件1011人。其中副局(科)级以上干部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如立案查处城管局2名原局长张某某、笪某某和2名原副局长曹某某、廖某某等10人贿赂案,农开局原局长展某某等6人贿赂案,安监局原局长助理张某等7人贿赂案等一批窝串案,在全市引起了较大反响。

——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坚持做到“五个慎重”,有效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稳定。更加注重人性化办案,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并在镇江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健康档案制度,通过建立医疗绿色通道等一批长效工作机制,有效保障职务犯罪涉案人员基本权益,确保无一起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坚持以防为先,深化预防工作综合效果。不断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共深入相关行业开展法制讲座、警示教育150场次,教育人数达37000余人次,促使7人主动到我院投案自首会同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句容市工程建设市场廉政准入规定》,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共接受查询申请897次,通过查询发现行贿犯罪记录9次,有效促进了行业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介入黄梅新村、江苏华电句容电厂等重大工程开展同步预防,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

四、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强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依法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通过开展对共同犯罪案件中“另案处理”人员专项检查、加强对基层派出所执法活动监督等措施,不断加强监督力度。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73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共监督撤案2647人;纠正漏捕113人,纠正漏诉67人,纠正侦查工作中的违法情况90件次。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深入开展刑事抗诉专项检查监督活动,推行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和判决书同步审查制度,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件。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依法提请民事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全面开展民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共发出督促、支持起诉意见书15件,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如我院通过民事督促起诉,帮助天王镇唐陵村追回流失的集体资产,并通过释法说理、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帮助镇、村两级组织融洽干群关系,发展集体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深入开展监管场所执法专项检查监督活动,单独或配合看守所安全检查和清监185次,对在押人员谈话教育447人次。加大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对9件不当减刑、假释案件提出纠正意见,并全部得到纠正。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共纠正违法违规17人次,有效预防了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和“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

五、以创先争优为动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进一步夯实

不断推动机制创新、工作创优,大力加强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注入强大的生机与活力。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管理机制,机关效能有效加强。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执法档案制度,把执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评、晋职晋级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办公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明显提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若干规定》、《检察人员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禁酒令”等各项禁令和纪律规定,检察队伍连续30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莫文秀在江苏调研期间,对我院加强检察队伍管理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工作机制,执法公信有效提升。专门成立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强化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健全检察权运行内控机制,制定出台《“四不三撤一无罪”案件二次审查监督的工作意见》等工作机制对关键执法环节、执法岗位实施全方位、全过程、节点式同步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向代表、委员及本院“三大员”寄送检察期刊,广泛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共向各级代表、委员作专题报告12次。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各类监督活动20余次,有效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

——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队伍素能有效提高。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专项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切实解决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问题。围绕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和素质能力的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有效提升干警的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共有47个集体、71人次在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受到表彰,司法考试通过率多年居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句容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院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在2011年度镇江市基层检察机关综合绩效考评中再次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新业绩。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2人,提起公诉587人,批捕、起诉人数均创历年新高。如从快批捕起诉了王某等24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一批重大影响案件,切实保障了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全力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处理群众各类来信来访163件,同比上升35.8%,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访、涉检信访积案老案“双零”记录。

二是在促进公平正义上取得新进展。着力在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提升监督水平上下功夫,诉讼监督各项工作指标均实现新攀升。纠正漏捕数、纠正漏诉数、提请民行抗诉数再创历年新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立案查处了市农业局原局长孙某某受贿案和农村拆迁领域多起职务犯罪案件等一批大要案,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

三是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取得新突破。着力将派驻乡镇检察室职能向矛盾化解延伸,与后白镇政府共同成立了镇江市首家乡镇检调对接工作室,形成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派驻乡镇检察室、乡镇司法所各司其职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受到镇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雪峰的充分肯定风险研判排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撰写的反映当前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成为引发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的调研报告,经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转发后,引起了镇江市委书记许津荣的高度重视,亲笔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农村“四有一责”建设防腐堵漏。

四是在强化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坚持以建党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建80周年为契机,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检察人才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年共有28个集体,24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我院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确保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相统一的政绩导向,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切实把检察工作的着落点放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放在保障和维护民生上;必须牢记新形势下强化法律监督的神圣使命和职责,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努力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必须围绕创先争优的目标要求,不断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着力做深建强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必须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广泛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透明度。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还有薄弱环节,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全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少数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进;检察人才短缺、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程度整体上还不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2年主要工作打算

2012年,市人民检察院将更加主动地将检察工作纳入全市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和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提升司法保障能力。紧紧围绕“稳中求进”的经济发展主基调,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工作措施,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有序的发展环境作为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切实提升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能力。

——更加注重优化办案质量效果,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为目标,全面履行批捕起诉、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各项诉讼监督职能,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认真研究、分析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的新途径,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健全工作机制。

——更加注重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为建立健全新型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的社会组织体系、有序的公共安全体系和坚强的组织建设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支撑,促进在更大范围、更深层面解决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把派驻乡镇检察室打造成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一线平台。

——更加注重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效果,引导检察人员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自觉把“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贯穿到检察实践全过程,全方位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更加注重基础建设,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坚持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方向,统筹抓好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和检察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强检、人才强检、文化育检战略,着力营造检察机关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附条件不起诉(报告正文第3页第15行):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规定一定的期限、设定一定的条件进行考察。期限届满,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的工作机制。

2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报告正文第3页第16行):是指检察机关对一定范围内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又无法通过犯罪分子获得损害赔偿的特困被害人及其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通过法定程序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者非物质的补偿方式。2008年,我院联合市财政局、司法局、民政局共同出台《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在镇江市检察系统率先建立该项工作机制。

3涉检矛盾纠纷多维评估处置机制报告正文第3页第21):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对其拟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否会引发涉检矛盾纠纷的风险进行排查、评估。对排查出来的涉检矛盾纠纷先由承办部门进行初次评估,再由涉检矛盾纠纷评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判情况进行二次评估,确认风险等级及应对工作措施。

4“五个慎重”(报告正文第4页第21行):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冻结企业帐目和银行账户,慎重扣押企业涉案财物,慎重宣传影响企业、单位形象的职务犯罪案件。

5侦防一体化(报告正文第5页第6行):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与预防部门立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通过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资源的共享,以实现检察机关惩防职能的最优化和惩防效果最大化。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告正文第5页第10行):检察机关将个人和单位构成行贿犯罪的有关事实情况进行整理录入,建立信息查询系统并对外提供查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一种工作形式。

7“四不三撤一无罪”案件(报告正文第7页第14行):“四不”指拟不立案、不批准逮捕、不起诉、不(提请)抗诉的案件;“三撤”指立案后拟撤销、撤回起诉、同意移送机关主动撤回的案件;“一无罪”指人民法院无罪判决的案件。

8“三大员”(报告正文第7页第17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检风检纪监督员。

9“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报告正文第12页第11行):20117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六观”,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六个有机统一”,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坚持围绕“四个维护、两个促进”的根本目标,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坚持贯彻检察工作总要求,努力实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实现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四个必须”,即:检察权必须严格依法行使;检察权必须受到监督制约;检察职能的发挥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和司法规律,符合诉讼原理。

 

  编辑:朱孟瑞